机关媒体旁听哈励逊医院案 律师庭上发表代理词万言
2008-07-19 21:02:42.0
衡水法院实行阳光审判

【医案旁听网消息】7月18日上午,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对张信、韩聪等人诉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公开开庭,实行阳光审理。当地人大、政协、法院的人员,燕赵都市报、河北法制报的记者,患者生前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以及部分村民参加了旁听。“中国十大律师名人”宋中清律师在庭上发表了一万余字的代理词。
原告方指出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在对患者癌症手术中造成患者肠瘘,延误45天没有依常规措施确诊肠瘘,造成患者感染,多脏器衰竭死亡。指出哈院在患者死后用时光倒流的方法伪造病历,患者死于2006年7月24日,原告于2006年7月25日复印了病历,被告在此之后修改病历却把时间提到患者生前的2006年7月16日(下图),使医学会无法鉴定。在上一次完整的开庭程序之后,医院由于超过举证期限而已经丧失了申请重新鉴定的机会。医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。
医院方除了再一次提出到医学会鉴定之外,还对原告主张的部分损失赔偿数额和标准提出了异议。

医院用“时光倒流”的方法伪造病历

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

庭审现场

宋中清律师发表代理词

桃城区法院外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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